异地就医流程

一.临时异地就医:

1. 参保人需要到参保地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分级诊疗政策规定转外就医。

2. 需携带相关材料,患者的有效证件如医保卡、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卡,诊断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具体相关事宜以参保地要求为主。)

3. 报销比例按参保地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政策执行

二.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条件及待遇: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就医待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长期外出务工、就业创业,取得居住地户籍、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均可以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异地就医基金支付比例为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

2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未履行转诊转院手续或经核定不符合急诊规定的自行异地就医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自2019年10月1日起,按照合规费用的20%的比例支付待遇。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就医取消了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的限制。

3.参保人到统筹区内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同时延长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有效期至参保年度内,但转诊治疗应符合转诊时确定的病情或诊断,且当次有效。

3.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未履行规定程序,自行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20%。

4.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应直接结算而未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降低10%。

5.异地就医人员同时存在多种医保基金降低支付比例情形时,降低的支付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叠加计算。

6.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公立定点服务机构和社会办定点服务机构就医时,执行同一政策。

7.跨省长期异地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市级统筹区)开通直接结算的全部定点服务机构就医,在此基础上可在居住地(市级统筹区)非直接结算定点服务机构中自愿选择4家(三级、二级、一级和专科各1家)就医,有异地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可在长期异地就医选定医院范围内指定1家医院作为特殊疾病定点服务机构。

三.回参保地报销:

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时,应提供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费用清单。自收齐报销材料之日起,完成报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2个工作日。

四.异地就医备案

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中国医保”或“国家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备案APP”自行备案或者为他人备案


转诊到我院有两种方法:

1) 指定到医院:吉林省本级下的长春圣心积善医院、定点编码:42014

2) 指定到统筹区:省直统筹区

长期异地就医分为两种:

    1. 参保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手续回参保地医保局办理

    2. 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公众号自行办理,可为自己或他人申请,审批只需2个工作日

        第一步:进入小程序,点击快速备案

异地就医流程_1快速备案.jpg

        第二部:选择为自己或为他人备案,参保的险种: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点击选择参保地,然后点击确定。

异地就医流程_2选择备案方式.jpg

        第三部:勾选备案告知书

异地就医流程_3备案告知书.jpg

        第四步:按要求填写信息,然后提交备案

异地就医流程_4填写备案信息.jpg异地就医流程_5实名认证.jpg